企业职工很多都盼望早点退休是好现象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出现企业职工盼望早点退休的现象是不正常的,有悖于国家设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
从退休制度的设立说起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跟国家的退休制度相挂钩的。很多人可能很奇怪,养老保险制度难道跟退休制度不是一回事吗?确实不是一回事。
195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58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设立了退休和退职制度。这实际上是立足于当时的社会实际,建立的一种有国家负责养老的制度。由于是计划经济体系,国家在有关表述上都是应该退休。一方面退休年龄体现了对职工的照顾,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对职工工作岗位的控制。充满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特色。
后来,虽然经过1978年《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对退休制度的完善,但基本上还是属于国家保险体系,由国家承担养老责任,管理就业岗位。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的退休制度不能只覆盖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此1991年国家开始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准备设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不过,从国家保险到社会保险的转变是非常复杂的一件事情,我们也确实在摸着石头过河。从1991年开始,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我们有关养老保险制度修订并完善过多次。直到2005年才制定了现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可是,退休的年龄制度一直没有改变。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
目前我们的退休年龄是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女职工55周岁,普通女职工50周岁,男性60周岁。另外,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可以女职工45周岁,男职工55周岁退休。失去劳动能力女职工可以45周岁,男职工50周岁提前退休。这样早的退休年龄,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
过去的时候由于是计划经济时代,退休以后单位就不会安排工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生活条件的变好,很多五六十岁的老职工仍然有精力和能力继续干几年。对于国有企业,可能会限于国家规定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对于适应外资企业,更注重的是人才是否符合岗位需要,职工完全也可以一边领着养老金,一边继续工作挣工资。
2005年为了提升退休职工的待遇,国家完善了有关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职工养老金实现了16年连涨。
现在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如果办理了退休,可以领养老金,养老金还会年年上涨,生活无忧。自己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工作或者颐养天年。何乐而不为呢?因此,企业职工普遍是愿意提前退休。
根据国家的十四五规划,我们即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这不仅仅是推迟法定退休年龄的问题,而且也会做有关退休制度的完善,让大家能够感受到晚退多得的激励机制。相信通过国家的引导,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延迟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