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出台外卖行业规范条例,可以給外卖员买社保?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其实外卖行业规范一般是某一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行业规范不具法律效力,如果是某某条例实际上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关于购买社保的问题,我国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一整套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不可能再专门出台针对外卖员的社保的法律法规。
外卖员,过去的时候一般是有餐饮公司雇用或者专门的配餐公司雇用。从劳动关系上,他们属于这个单位的职工,因此应当由用人单位跟缴纳社保。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当各个平台兴起以后,外卖员的定位就尴尬起来了。
外卖员,肯定不属于平台的工作人员。互联网平台真正属于核心岗位的,主要还是技术研发,实际上像销售、推广本质上也不属于互联网平台的职工,都可以进行外包。
按照2005年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需要同时符合三点:
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像外卖业务,说实话平台公司不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只是限定了送达的时间条件、奖励条件,至于走着送、跑着送还是骑摩托车送,各种自主权全在外卖员手中,根本不能说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比如说,一个公司去零工市场找人打扫一次卫生,按次付费就可以了,难道还要按月结算,给这个人缴保险吗?肯定是干完活结算走人。
另外,外卖是互联网公司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吗?也不是。外卖业务实际上是互联网公司通过有偿报酬的方式,让外卖员自己接单,自己跑业务。平台不会强迫规定上下班时间,没有明确工作量。如果说双方真有劳动关系,即使劳动者请病假或者不来上班,只要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有义务给职工缴纳社保。如果说只在平台接过一单的人都要缴纳社保,这很明显是不合理的。
不过,有一类情况属于必须给外卖员参加社保的。那就是某些公司主营业务就是外卖业务,然后以公司的名义整体从平台接单,并将这些单安排给外卖员。这样虽然平台和外卖员没有劳动关系,但是承揽业务的用人单位却和外卖员有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像快递公司就是这种模式。
普通平台外卖员的社保怎么办呢?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自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自己承担社会保险费。实际上,目前参加灵活就业保险的人员数量约占全部参保人数的1/4。
总体来看,外卖员从平台接单确实是无法享受到社保,临时干一段时间可以,是很难长期坚持下去的。如果说为了生活的稳定,还是建议寻找一些有用人单位的固定工作比较好,比如说专门的外卖公司或者改行当快递员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