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计发基数向全口径过渡措施怎样才合理公平?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2019年5月,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出台。明确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按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大家的退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主要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
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1%。
一般来说,按照60%基数缴费15年,退休可以领取1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正常来讲,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跟平均缴费基数的口径是一样的。
过去的时候,我们养老金缴费和计算一般都使用的是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这种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要比全口径高出20%~30%以上。比如说青岛市2018年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为5683元,而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61元,非私营社平工资高出31%。
养老金缴费的时候使用一种口径,养老金计算的时候使用另外一种口径,这样就会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不平衡。
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国家要求设立过渡性办法,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从2020年开始,山东省计算养老金使用的计发基数是由全省统一公布,不再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20年的计发基数是6573元比2019年使用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260元高出5%。但是相对于计算一次性救济费的基数6787元,又低了3.4%。
相信通过这种办法过渡几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就和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一种水平了。
有人纠结于养老保险过渡性方案是否合理公平的问题。说实话,我们参加养老保险并不是自己缴费为自己积攒养老金。而是我们履行养老保险缴费的义务,国家按照有关规定为我们发放养老金。对于养老金的领取方面,肯定有的人高,有的人低。而且养老金退休以后还会年年进行调整,这些钱实际上都是国家统筹协调来的,参加养老保险越长寿的越划算。
参加养老保险,本身就是国家为大家养老建立的一种保障制度,是尽量向低收入人群倾斜的,并不是绝对的公平。
- 上一篇:买了十年社保算十年工龄吗?
- 下一篇:个人到底要不要交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