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改由税务征收后,依然不给员工交社保,有什么影响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从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开始,就要求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移交合并后的税务部门征收。2020年底,已经全部实现所有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移交完成。
征缴移交税务部门以后,唯一的变化就是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直接进入国库,而不是社保基金专户。其他的地方,相对而言是没有多少变化的。
职工参保的申报,依然是由用人单位实施,税务部门不会直接根据掌握的数据强制用人单位参保,给用人单位扣钱。
每年社保缴费基数的申报,也是由用人单位首先通过社保系统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以后,社保部门进行核定。然后税务部门会按照社保核定的基数进行征缴。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合法合规的缴纳社会保险,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改正以后,根据有关法律文书,社保部门核定完缴费基数和钱数以后,税务部门才会进行征缴。
所以说,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最主要的变化还是钱的去向的变化,具体征收环节没有多少变化。
其实,未来所有的非税收入都会移交税务部门的收缴。比如说按照《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从7月1日起上海、浙江、安徽在内的七个省市作为试点区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会在全国其他城市逐步实施征收改革工作。
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后,真的没有什么特殊作用嘛?倒也未必。
税务部门在核定企业的财务方面更加专业,掌握了企业几乎所有的银行账户信息,单位真正有没有钱?税务部门实际上可以完全掌握。
用人单位给职工发的工资是多少?实际上税务部门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得出。
企业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不合法缴纳肯定没有出路。但是依然有一些企业,打着过一天算一天的算盘,拒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社会保险方面的需要,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的方式维权。如果不想透露个人信息,举报方式是可以匿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