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地区退休职工取暖费应该不应该发放?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冬季取暖补贴的发放,实际上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在职职工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发放,但是我们单位已经好多年没有发放了。
至于退休职工的冬季取暖费,主要看各个地方的规定。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等很多地方都是规定有社保基金发放。但是,北京、东北等有些地方,并不在社保基金中发放。
实际上,即使发放的地区相关标准也不一样。比如说山东青岛目前是1700元;河北省分为三个档次,1240元、1400元和1560元;山西省是3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全国最高的地区是宁夏自治区,是按照上年度月人均养老金在加上750元计算,今年是4394元。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实际上还是过去冬季取暖遗留问题解决的方法。
在计划经济时代,相信很多人都清楚供暖问题是单位的责任。大多数单位都会通过集中供暖的方式解决职工宿舍或者单位分房的供暖。实在无法实现集中供暖的,也会由单位购买一定额度的煤炭,对职工实行实物补贴的形式发放。
大多数地区都采取的是实物配给的方式。我印象里小时候爸爸分的宿舍并没有集中供暖,全靠一家一个小炉子自行供暖。这种供暖方式,每年分炭几百斤。不够的靠自己买,这种方式供热散、效率低、污染重。随着城市的扩大,确实也成了问题。
2003年到2005年国家全面启动工作体制改革,明确企业有过去的实物补贴方式,改为货币补贴。同时推动供热体制市场化。现在的房子,大多数在建的时候,都开始建好配套设施了了。现在很多年轻人还直接采取空调取暖,连暖气费都省了。
由于我们现在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范围扩大化,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过去单位并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一些国有企业还会对退休职工继续发放供暖补贴或者实施免费供热。所以,也有一些地方并没有将取暖补贴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压力的不断增大,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希望未来会有统一的说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