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独生子女奖励金是一次性给还是按月给?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退休后的独生子女奖励金有的地方是一次性给,也有的地方是按月给。
关于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是由各省市自行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情况,自行规定。当地人口计生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奖励,用人单位应当按要求承担。
像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一次性奖励政策为1000元。黑龙江省是3000元,江苏省是2400元或者3600元,上海市是5000元,山东省是全国各地最高的——30%的上年度社区的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比如说青岛市上年度单位在岗职工年社会平均工资是81671元,30%就达到了2.44万元。
山东省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称为一次性养老补助,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过,青岛市黄岛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没有用人单位的情况,是通过县区级财政予以补贴。
山东省实际上也有按月发放的养老补助,主要是针对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从60岁起每人每月发放80元的养老补助。无法享受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待遇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给他们以相同的奖励政策。
像湖南省也是类似,按照《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后,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过去应享受而未享受或者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养老金5%的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养老补助。奖励方式只能选择一次,已经发放的要予以抵扣。
像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和海南省等很多地区,则是直接企业退休人员也享受增发一定比例的养老金。但是增发比例还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四川省是独生子女父母每缴费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四川省这种情况,如果本人缴费指数较高或者缴费年限较长,这样是更划算的。
重庆市则直接是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来进行计算,海南省是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5%进行增发。
云南省是按照上年度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5%发放,每年随着养老金的增加而提高,差不多每月也就是一百四五十元左右。
所以具体情况非常复杂,还是要看各地的政策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