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自己姐姐(继母女儿),我们可以结婚吗,如何征得父母同意?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们可以结婚;从人伦和世俗上来说,你们不宜结婚。但是我还是希望你们,冲破世俗的枷锁,利用这次机会充分宣传《民法典》!
一、法律上可以你姐姐是你继母带来的,她和你父亲没有亲缘关系。你所说的是“继母”,而不是“同父异母”,你和继母也没有血缘关系。
根据我国的最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从你的表述来看,可以确定你和你姐姐是没有血缘关系的。
所以,从法律上讲,你们是可以结婚的。
二、从人伦和世俗上来说,你们应该谨慎什么是伦理?
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处理这些关系的规则。如:“天地君亲师”为五天伦;又如: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为五人伦。
这里,你并没有说清楚,你和你姐姐是从小时候开始一起生活吗?还是大了,都长大成人了,这几年父母才在一起生活?
如果是从小就生活在一起,并以姐弟相称,那么,世俗的人们都以为你们是亲姐弟,并不知道你们没有血缘关系。
你和你姐姐是姐弟关系,虽没有血缘上的关系,但是父母、亲戚朋友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即你们就是姐弟。你们不认为你们是姐弟,但是在他们的脑海里,已经把你们当成亲姐弟来看待了。
如果你们结婚了,他们确实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包括你们的父母,社会也不会接受你们这种“乱伦”的婚姻。特别是社会上的人,在他们的思想里,你们就是亲姐弟,他们是不理解你们之间的真正的关系,即没有血缘关系。
三、如何冲破封建伦理的束缚?爱情是伟大的!为了爱情,只要不违法,我们怎么冲破世俗的观念,打破世俗的枷锁,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呢?
这里,就涉及到你们的努力了。
首先是要做好父母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我分析,你们父母也应该是开明的人的,要不然,他们也不会第二次结婚,对吧?只要你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诉他们法律上允许,而且你们的爱情是坚贞不屈的,不会向世俗低头的,那你们的父母一定会支持你们!
其实是世俗方面。
你们不可能到社会上去,到每一个亲戚朋友的面前去,向他们解释,向他们宣传《民法典》。这时,你们能解释得了就解释,不能解释,我建议,还不如躲避,就是“私奔”!为爱私奔,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我的小姨,当年就嫁给了她表哥,私奔到甘肃去了。其实,她表哥和她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她表哥是他母亲带着嫁过来的。四十多年前,她表哥在甘肃当工人,在大漠里开发西北。偶尔回家探亲,就和我小姨搞上了,怀孕了。当时世俗对他们的阻力也很大。她直接逃到大西北,从此杳无音信,只有父母知道,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这样,世俗的人也就没办法咬耳朵根嚼舌头了。
其三是争取政府的支持。利用你们的案例,是宣传新婚姻法的最佳时机!你们可以联系当时政府,结合宣传《民法典》,以案说法,既能宣传法律,又能告诉世人,你们没有血缘,可以结婚,达到普及《民法典》的目的。
四、给你们的建议- 先祝福你们的爱情!
- 看看你们是从小在一起长大,还是长大了才在一起?如果是从小在一起,在世人的眼里,你们姐弟关系已经根深蒂固,不容易改变。所以,“私奔”是最好的办法。
- 如果你们是长大了才在一起,世人都知道你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那就大大方方地在一起吧!
- 至于你们的父母,我估计问题不大,他们应该是开明的,因为他们就是过来人,他们本身就冲破了世俗的枷锁,才走到一起的。
- 这是宣传《民法典》的绝佳机会啊!充分利用当地政府,促成《民法典》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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