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去世,去公司请假,领导居然让出示奶奶的死亡证明才让去奔丧,不然不给假,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从单位角度来看,除了事假之外,员工请假要出示相关证明,这个是无可厚非的,也符合公司的管理制度。毕竟不同的假,所涉及的工资待遇发放会有不同的标准,所以公司要证明也有利于管理。
一些人性化的公司,充分信任员工,所以不需要员工出示证明也批假,这个尺度在于公司领导层的把握,但也不能因为公司要证明就说公司不近人情。
毕竟也可能会有少数人随意称病、称家里人死亡骗假,这种新闻网上也能看到。尤其特别一些大公司,人员非常多,管理复杂,所以一些管理措施是必要的。
对于丧假来说,员工是依法享有的假,丧假是指职工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通知》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可也不会拒绝批假的,毕竟亲情是人世间重要的感情。如果公司领导非要出示证明,你一时拿不出来,也不要和领导吵架,因为吵架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让你难过的心情更加雪上加霜,建议如下方法:
领导也是讲人情的,所以这个时候我们要和领导沟通,让家里亲戚通过微信传证明过来,领导看后即可批示。
如果家里也还没有办理相关证明,那就可以出示医院证明,甚至是灵堂照向领导证明,其实一般情况下,如果领导不是特别针对你,有这些证明后都会批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更何况是自己亲奶奶的去世,领导也会体谅的。
那就自己按事假请假回去, 和领导商量能否拿到证明后销假。如果领导还是不给销假,那也算了,就认这三天事假好了,大不了被扣点工资。
一般公司也不会走到这一步,好歹都还是会体谅员工的。如果真连事假也不批,那就两个选择,一个就是辞职离开,二就是旷工。
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如果是小公司,没啥特殊的,自己也有能力,领导实在不近人情,那就辞职,回来再重新找份工作。
如果是不能离开的公司,万不得已,就旷工几天去看奶奶。虽然企业职工奖惩条件有规定,但也有公司也有关于旷工的规定,结合起来看。
丧假也1-3天,一般企业是旷工3天开除员工,所以控制在范围以内,最多被扣工资。当然这步是最坏的打算,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走到这步,除非领导和你有仇,故意整你。
其实职场法不外乎人情,平时和领导处好关系,一般这种情况下是不会卡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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