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满三个月要扣工资百分之二十正常吗,为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如果直接说未做满三个月要扣20%的工资,且又未经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这肯定是不行的。
法律依据只要是员工付出正常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代扣代缴的项目外,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像个税、社保等这些,公司是可以直接代缴的,但想公司私自设立的扣款条件,必须要经过员工同意。
即便合同约定未做满三个月,公司就可以扣20%工资了吗?当然不行,员工拥有自主离职权,即便约定了这个时间限制,也是无效的。公司也不能从离职工资当中扣除。除非是和员工达成一致。
当然有些公司会与员工签订培训服务期,这种员工要离职的话,是可以要求工资按照提供的培训费用,并按照未履行的服务期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但这也不能直接从离职工资当中扣除,而且要通过另外的方式。
如果员工未做满三个月给公司造成损失了,公司可以从离职工资当中扣除吗?一样不可以,如果公司认为员工未做满三个月就辞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首先公司应该就赔偿事宜与员工沟通,并进过员工的同意才行,如果员工不同于,那么公司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并并通过法律突进去要求员工赔偿。而不能直接从员工的工资当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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