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又工作了一个月并正常领到了工资后,单位突然提出不续签,该怎么维护最大权益?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您好,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几年,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员工仍然继续工作的情况,实际上有一些规定的。而且公司又在你做了一个月并领取了工资后,公司突然提出不续签,这个时候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应该如何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逐一来说一说。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也没有明确表态,这时是如何规定的?其实这种情况是常有的事情,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员工也不清楚,继续在公司上班,公司可能也不清楚或漏掉了,没有对合同到期是否续签表态。在这种情况下,会视为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以为原劳动合同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工作一个月,公司突然提出不续签,是否可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也没有通知员工续签,员工也继续在公司上班,已经上班一个月,并且已经正常发了工资,这个时候公司突然提出不续签,是否可以呢?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和员工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如果是公司提出,那么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里特别要记住的时候,这里是公司需要提出的是终止劳动关系,而不是解除劳动关系,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
三、劳动合同到期,已经工作了一个月并领了工资,这个时候公司提出不续签,有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一般公司发工资都是本月发上个月工资,很少有公司能够做到每月1号就发上个月工资的,所以您说已经工作了一个月,并且领导了工资,那应该劳动合同到期后,你继续工作了一个月多几天。
很多朋友都知道,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以上未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公司需要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的工资。那么这种情况下还有没有呢?
基本上目前绝大部分地方不再支持这种情况下的双倍工资差额。因为入职时公司已经合法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员工也是知道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的,但员工在合同到期后也未提出异议。所以在合同到期后,出现这种情况,在一年内,公司和员工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公司提出,则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这种情况只需一年后,就会默认公司与员工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个时候,公司就不能再提出终止了。
但有以往有些地方也判决过这种情况下的双倍工资差额。你工作一个月多几天,如果你所在的地方支持这种情况的双倍工资,那么可以要求这多的几天。
四、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够争取的权益有这些!1、公司提出不续签,那肯定有经济补偿金,按照您的工龄,每工作满一年,公司要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提出不签的内容不对,比如直接写的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还有机会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的赔偿金。不过机会很小。
3、未续签这几天的双倍工资,如果你所在的城市支持的话!
4、未支付的加班费、年休假工资等,根据实际来。
4、社保公积金等,根据实际情况来。
总而言之,这种情况,经济补偿金肯定是可以拿到的,不过公司也基本不会主动给了 ,所以我们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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