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在外地如何看门诊?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1、异地医院应选择同一统筹地区2家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保留1家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
2、关于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问题:本市参保人完成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后,在选择的2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门诊费用仍需手工报销(无需额外填表),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除选定的2家异地医疗机构外,同一统筹地区内所有在“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的医院,住院费用也可直接结算,但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3、填写表格时,若选择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在已公布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内,则不需要异地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若不在该名单内,则仍需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在直接结算医院范围内的医院也可以选择手工报销方式。
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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