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应不应该追求自己的幸福?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是一个很好问题。本人也有些想法,一并一谈。
首先,毫无疑问,老人不仅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且应该大胆的追求自己的幸福,要有实际行动。在社会上,还应该积极倡导老人再婚。儿女再孝顺,与夫妻之间的相互照料,相互陪伴是完全不同的感情需要。
其次,儿女不仅要放弃旧习俗,积极支持老人再婚,还要积极帮老人穿针引钱,促成老人结婚。相互照顾的夫妻可极大减轻儿女照顾老人衣食住行负担,促成老人享受老年人生。
再此,目前老人再婚最大障碍,城乡有所不同。乡村最大的困难有两个,一个是老人怕人说闲话,羞于说出口,或者儿女怕他人议论而反对,都是观念上的,也确实是难点之一。第二个,乡村毕竟人少,相互合适的人不好找。城市里,观念也是一个问题,第二个是涉及房子等财产的权属如何处置,老人的工资等怎么用,怎么分配,也是难点。
最后,结婚毕竟涉及再个家庭,年龄大一点甚至涉及两个大家庭甚或家族,人员众多,人际关系的处理就颇费思量,需要大家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儿女们也要通情达理,夫妻二人对对方的孩子也要一碗水端平。
见过一对再婚夫妇,城里的,男方儿女均成家,刚退休,女方孩子一结婚,一上大学,孩子都处事稳妥,尤其女方年轻时身体不好,心情不好,婚后两个很相爱,身体也好,精神也好,令人大为惊异。
另一个是一个亲威,农村的,女方大约45-48岁之间,儿女都刚结婚,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单身男,相互愿意,可老人、孩子们坚决反对,女方大哭一场后放弃。一次,其孩子来我处说起此事,叫我狠狠尅了一顿,想通了,回去一问,男方已结婚。他后悔地说亲手断送了母亲后半生的幸福。此后,孩子结婚都在天南地北,无条件带母亲,母亲一个人守着一处大院子,不做饭了挨饿,做了饭和泪吃或吃几顿,有时电视看到天亮,渐渐多病起来,住了几次院,孩子们又从外地返回照料,折腾几次后,大家都精疲力尽,叫苦连天。最后,只好由大儿子领上一起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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