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一位80多岁的独居老人有儿女生活过得还像“五保户”这种现象?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谈一下个人看法。
先说一件亲眼见过的实事。
五年前,去L乡检查该乡镇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到乡政府所在地的村里入户。利用一上午时间跑了8户人家,连续看了几户低保户:一个30多年的男人打工,掉下脚手架高位截瘫,定二类低保;一户人家60多岁的户主已卧床几年,我们去时己在弥留状态,定一类低保。这两户情况太特殊,弄得心情不好起来。其他6户家庭都程度不同有些问题和困难,确定为低保户符合本地政策。该乡主要领导重视农村低保,安排、督查也跟得力,县局一直评价比较高。因此,我们准备结束工作,路过村道时,见一户人家房门低矮,院落破败,进去查看了一下。一个80岁左右的老奶奶,一个人生活,情况很不好。问了村、乡干部才知道,老人老伴儿已去世多年,有四个儿子,都在本社生活,条件都好,院子都离老人不远,但没人管。村干部说本来准备给老人给低保的,一是没有名额了,二是乡上强调有儿有女,并且家庭情况好的不能把老人确定为低保户,最终没给。我问老人怎样生活呢,他们说全凭本村人看老人可怜,偷偷接济着维持生活。这一下,同行的同事发火了:给一个没人管的80岁的老人不给低保,你们是干啥的?我赶紧拦住他,不是咱们一直这么强调吗?同事嘟哝了一句:总不能让老人饿死呀!良心何在?此时,乡、村干部都满脸通红,低头无语了。
这就是政策和现实的冲突啊!印象太深刻了。最后,我们妥协了,到乡政府给乡长谈了一下,把老人纳入低保吧!否则,老百姓会骂我们的。
那么,怎样看待80岁的老人象五保户一样生活呢?
不得不说,这是人性的堕落。这种情况应该从两个方面看:
1、毫无疑问,做儿女的都不是东西,既没有起码的人性,更谈不上是人,他们败坏了社会公道和道德,又违犯了法律,其实是标准的虐待老人或者遗弃行为,是犯罪行为。只是这种犯罪行为告诉才处理,不告不究而已。有道是:前院的水也往后院流啊,但愿其儿女们老了后也能被孙儿辈如法炮制。否则,便是天道不公,做恶未报。
2、同时也不得不说:老人或许不会教育儿女,放任自流,娇生惯养;或者本人也不怎么样,遭现世报了。我多次见过这类事,儿女们对老人很不好,我们感觉老人很可怜。可熟悉情况的人却一点也不同情老人。曾经我们上门时见过一位老人,因儿女不管,痛哭不己。出来时,本村有人就嗤之以鼻,直说老怂年轻时把他先人(指儿女)惯上天了,你试一哈?令人无言以对。
恢复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孝道文化,刻不容缓,任重道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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