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贫可以享受低保吗?有什么途径可解决目前的困境?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毫无疑问,真正因病致贫的家庭,可以纳入低保。但必须完全符合纳入低保的条件,即因家人患病导致全家人均收入下降到低保标准以下,是真正的致贫。
一、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无论家居农村,是农村户口,还是家在城市,具有城市户,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具有本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认定标准。完全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起码可以提出申请,要求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这仅仅是从宏观的方面来说的。
稍微详细点来说,影响家庭收入的因素是很多的,如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因懒也可以致贫,因无劳动力也可以致贫,原因很多。
总体上来说,因病致贫是家庭收入中很大部分用于治病支出,是疾病治疗费用巨大造成的,是标准的支出性致贫。同时,家人患重大疾病,一面治疗,一面还需要家人精心护理,贴身照料,即劳神费力,还要担心病人安危,肯定会影响到劳动和工作,会造成收入的更进一步下降,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另外,还有家庭财产状况的要求。家人生大病,不用说首先家庭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先治病;在费用巨大时,不属家庭生活必要条件的财产,如家用小轿车,用于出租的门面房等,完全可以出售变现,用于治病。我知道:我这么说似乎显得很冷酷,甚至于不近人情。但从政策角度说,家庭拥有高价值的财产,你去申请低保,可以肯定地说,是不会被批准的。在实际工作中,也多次见过有些家属,家人生大病了,说没钱治疗,说起家庭财产时这财产不能动,那财产是留给儿女的,却理直气壮地跑去申请低保了。从政策上讲是不允许的,从家属来说,未免太私心了点吧。
申请低保,必须从收入和财产两个方面综合考虑,全面调查、核实,这两个因素同样重要,无论哪一个方面不符合条件,都不会被批准的。
二、一般情况下,那些病会导致因病致贫呢?说起疾病,咱是彻底的门外汉,只能说些常识性的东西。感冒是疾病,对症了吃上几次药,就彻底治好了,花钱不多,什么后果也没有,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糖尿病、高血压也是病,几乎需要终生服药,控制病情发展;各种癌症,虽然有能治好的,但治疗费用巨大,有些甚至是无底洞,即便花钱无数,也不一定能挽救生命,这才是真正的重大疾病。
因此,从社会保障角度认识疾病,即要看到疾病本身的严重程度和治疗效果,更要客观看待所需的治疗费用。那么哪些病能造成因病致贫呢?一般地说:1、重大疾病。有的地方叫大病,有的地方叫重特大疾病,有的叫特殊疾病,各地叫法不同。总体来说,包括各类癌症,心脑血管疾病,重度精神来疾病,器官移植等等,有些会致命,有些会致残,花钱无数,非常凶险,但治疗效果比较有限,有些会留少严重残疾或后遗症。这是造成因病致贫的主要疾病,必须重点关注。这类病人家庭,一般情况下应该纳入低保范围。2、慢性病。慢性病基本不需住院治疗,但好多是需要长期或终生服药控制病情的,有些专用药物很贵。好些慢性病是重大疾病治疗后的控制性后续治疗,长期服药,天长日久,治疗费用也很高,家庭也很难以承受。这是造成因病致贫的第二类疾病,也是要引起高度重视的。这类疾病,关键要弄清楚除医疗保险报销(包括慢性病门诊)、大病保险报销之外,患者家庭自付部分的金额,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严重下降的,也应纳入低保。3、除此之外的其他疾病,即使花钱很多,一次性完全能够治好,无需后续治疗,其危害性也大为减轻。此类情况,视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即可。还有一些人,患过重病,治疗之后有一定程度的后遗症,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病病歪歪的,按劳动能力缺失酌情处理即可,根本不属于因病致贫范围。
一句话:对于疾病,要有实事求是的分析,即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更要重点关注实际自付金额的大小,这才比较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假如是重大疾病,医生认为己无治疗价值,也没有实际治疗,当然不会发生治疗费用,就可以不纳入低保。
三、因病致贫情况下,如何解决沉重的医疗费用负担呢?现实情况下,沉重的医疗费用负担,应从以下三个层次去解决:
1、参加政府资助的医疗保险。这是普惠性质的社会福利项目,所有公民均应参加。具体地说,即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民按自愿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享有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报销待遇,住院治疗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的正常报销待遇,报销之后,如自付费用过大,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目前,大病保险降低起付线,增大病种覆盖面,取消封顶线,提高报销比例,力度非常大,十分给力。
这是第一道基础性的防护网,极为重要,也极为关键,请广大人民群众都自愿参加,千万别放弃机会,因小失大,后悔莫及。见过一些人,连基本的医疗保险都不参保,出了事呼天抢地,四处求援,真不知道说什么好呀!
2、纳入低保,并可同时申请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这里必须强调:这些都是特惠性待遇,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才能申请纳入,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因病致贫家庭,一般应该纳入低保,逐月领取低保金,增加一份稳定的收入,弥补一下巨大支出。更为关键的是,低保户是医疗救助的当然救助对象,并且是主要救助对象,在享受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所有报销待遇后,如果自付金额过大,还可以获得医疗救助的再一次报销。一般情况下,无起付线,报销比例比较高,甚至有些地方无封顶线,可以报销很多的钱。纳入低保是获得医疗救助的前提条件,未纳入低保即使患者家庭自付资金很大,也不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所以,纳入低保,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要高度重视,争取获得批准。同时,纳入低保之后,政府还会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金。另外,因病致家庭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这一点也应得到重视。这是政府提供给特定对象的第二道防护网,极为关键。
3、购买一些比较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作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这是家庭投资,一个是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一个是有正确的保险观念。坦率地说,目前,国人对此的关注度普遍比较低,这种现状亟待改变。这是第三道防护网,只能由家庭主动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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