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过婚礼,没拿结婚证,没小孩,现在分开了,算离婚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是部门法定职责,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先说答案:严格按法律、法规讲,只要男、女双方没有拿到结婚证,肯定不算结婚;如果分开了,也根本不算离婚。
一、先看看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非常明确地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因此,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婚姻登记条例》,关于结婚,有这么几个要求:1、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这是硬性规定,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符合要求。2、必须进行结婚登记,并且是男女双方、同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即不能一个人去,必须是两个人同时亲自去,当然,任何其他人也不能代替。3、必须提供法定证件,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符合法定条件,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一旦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双方为夫妻关系。反过来,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无论实际生活中如何相处,从法律的角度讲,即不承认男女双方为夫妻关系。并且,未取得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的,双方的关系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人活在世人,结婚证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证件。概括为一句话:即便是己经举办过民间认可的婚礼,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从而取得结婚证的,法律根本不承认二人是夫妻关系。更进一步说:我国婚姻法现在己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二、举办过婚礼,没拿结婚证,没小孩,现在分不了,算离婚吗?既然没有进行过结婚登记,也没有拿到结婚证,自然就不是夫妻关系,也就是说:二人都还没有结婚。相应地,二人分开了,当然也就不算离婚了。即:没有结婚这个前提,还离个什么婚呀!这里自然而然的事情。
至于说是否要把和以前的女朋友交住之事,如实地告诉以后的女朋友,那就自己斟酌吧。或许,免开尊口是最好的,要不碰上一壶山西老陈醋,那无异于把自己的小辫儿交到她的手上,人家一旦不高兴了,时不时地扯上两下子,那就毫无疑问是自投罗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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