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四十多年,结婚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对结婚四十多年的夫妻,按正常来说,年龄大概接近70岁了。道理极为简单:按男方刚够22岁就结婚计算,实际年龄应该在65岁左右;如果结婚迟一点的话,差不多就接近70周岁了。这是简单的算术题,一算就明白了。
关于结婚证的问题,对于民政部门来说,是这样处理的:
1、在近七、八年以来,所有要结婚的男女双方,都统一在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所有的结婚登记手续都在国家统一的专用婚姻登记服务信息系统软件上完成的。身份证、户口本都由系统扫描存档,符合政策规定的,打印出结婚证,就完成了婚姻登记过程。相应地,所有的登记资料同时也完整地上传到整个民政部门的专用婚姻登记数据库中,在民政系统内部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查询、搜索。由于婚姻登记的信息,是公民的个人真实情况,还同时涉及个人隐私,因此,一律不向社会开放查询。也只允许夫妇二人中的一方,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予以查询,其余人员,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也一律无权查询。一句话:婚姻登记服务信息系统是民政系统管理、运行的内部网络系统,并不向社会公开。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己经预先默认设置好了,拒绝打印结婚证,当然就不可能完成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了。
一位登记人员曾经讲过一个笑话:有一个三十多岁到四十岁的中年油腻大叔,领一个二十刚出头的姑娘去登记结婚,一扫描本人身份证,其己经结婚的信息,立即完整到显示到电脑桌面上,他在还回身份证的同时,仅仅只说了一句:请你好好回忆一下你的实际情况吧。那油腻大叔满面羞愧、灰溜溜地领着姑娘走了。一个己经结婚的人,骗一个不谙世事小姑娘又去领结婚证,认认真真地去办重婚登记手续,这是开什么玩笑啊!
2、以前的婚姻登记,民政部门是行政主管部门,但都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具体办理。当年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妇,按政策要求:都必须有结婚登记的记录簿和婚姻登记证件的副本留底备查,即必须有婚姻登记档案。但实事求是地说:有的按规定办理了,能查到;有的说是有,但经过多年多人经手,登记档案己无处查找;有的当年压根儿就没有登记。到民政部门按统一政策,要求上缴婚姻登记档案、并将辖区内所有结婚的夫妇逐一核对录入专用系统上传内网时,这个任务就没有办法完成了。
换个角度说:结婚多年的夫妻,在婚姻登记服务信息系统中查不到,在乡镇的婚姻登记档案中也查不到,当年办理的结婚证就成了唯一的合法证明。如果结婚证再丢失了,就再不会有任何官方资料能证明老年夫妇是合法夫妻了。这该有多尴尬呀!
因此,夫妻结婚四十多年,结婚证又丢失了,只能由夫妻二人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二人同时去当地县级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先要求进行查询。1、如果有当年的婚姻登记信息,就完全按当年的结婚登记信息,补办一个结婚证即可。2、如果没有当年的婚姻登记信息,就只能按新婚夫妇的要求,重新登记结婚了,并取得结婚证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实际工作中,对于这类事情,就是这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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