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重度残疾人没有任何亲人该怎么生活?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简单回复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重度残疾人的范围是:残疾鉴定后残疾等级被确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七类,即:视力残疾一级、二级,听力残疾一级、二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多重残疾一级、二级。这里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多重残疾,以前六类残疾类型中确定的残疾等级最高的那一种定级。
顺便说一句: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领域,原来由中国残联发布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己不再使用。请朋友们注意,如果还用旧标准说事,会贻笑大方的。
同时,我国的残疾人政策,即适用于农村残疾人,也适用于城市残疾人,不存在因户口类型不同而区别对待的问题。这一点请注意,残疾问题才不管你什么户口类型,这样说容易引起误解,有挑起城乡残疾人相互对立的嫌疑。
其次,没有任何亲人的重度残疾人,一般情况下多为单身残疾人,即没有父母予以抚养,也没有子女给予赡养,还没有兄弟姐妹们给予一定程度的扶养或者适当的帮助,生存条件是比较严酷的,全社会应该给予同情、理解和帮助。也就是说:他们多为单身男性重度残疾人,即通常所说的男光棍;或者单身女性重度残疾,即女光棍(原谅我,这两个词不好听,只是为了通俗易懂而己);偶尔也存在一对夫妇,一位身体正常,一位重度残疾的情况。极端而言,也不排除一对夫妇均为重度残疾人的可能性。
再次,虽然统一称为重度残疾人,但不同类型的重度残疾人,对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程度,确实是不一样的,甚至差别很大。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人都不能否认。否则,就不实事求是了。例如,一级肢体残疾,完全有可能长年卧床,或者举步维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几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还必须由他人给予日常照料,否则,无法生存。又如,一级、二级精神残疾可能身体健康,但大脑出现“软件”失灵,偶尔还有狂躁型、易肇事肇祸的情况出现,亲人常年提心吊胆,度日如年。一级、二级智力残疾,因智力低下,只长了吃饭的嘴,什么也干不了,别闯祸就行。而一级视力残疾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基本能够自理。一级、二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听力残疾分别只是不会说话,对声音的无反应,对劳动能力影响很小,对生活自理能力几乎无影响。所以,不谈残疾类型,只说一级、二级残疾的重度残疾人这个概念,确实有一定的误导性。
最后,没有任何亲人的重度残疾人该怎么生活呢?在这里,就必须提出本人年龄这个极为重要的概念,不说本人具体年龄,谈重度残疾人的生活问题,同样是也不客观的。下面分不同年龄段予以具体说明:
1、16周岁以下、没有任何亲人的重度残疾人,是标标准准的孤儿中的重度残疾人,直接纳入孤儿之中,按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维持生活。如年龄大小或无生活自理能力,直接送到儿童福利院或综合福利院,由福利机构统一扶养。
2、17-60岁范围、没有任何亲人的重度残疾人,按本人具体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视本人具体情况可以纳入低保范围,通过逐月发放低保金的方式维持日常生活,低保金的类别可以按实际情况掌握即可。
在这个年龄段,又没有任何亲人,有一个特殊的政策规定:对于肢体残疾一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没有任何年龄大小的限制,直接确定为特困人员,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之中的统一的基本生活标准待遇,同时,视本人生活自理能力的实际情况,享受相应档次的照料护理标准待遇。多数人以分散供养为宜,如确属完全失能、严重失能,无法独立生活的,也可以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安排到福利院予以集中供养。另外,还要强调:除以上所述三种残疾类别和等级之外的任何重度残疾人,都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待遇。
3、年满60周岁、又没有任何亲人的重度残疾人,一律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范围内,待遇与以上三类特殊情况完全相同。至于分散供养,还是集中供养,可以事先征求本人的意见,但以生活自理能力为主要依据,当然还有福利院床位数量这个客观条件的限制问题,稳妥协商办理即可。在这个年龄段,还有一个问题必须重点指出来,即:特困人员死亡后,由民政部门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中拨付丧葬费,分散供养的,拨付给负责料理后事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集中供养的,直接拨付给福利院。
4、重度残疾人的治疗费用问题。1)未纳入低保的,按普通的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办理即可。2)纳入低保的,在城乡居民医保、大病救助报销之外,余额较大时,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的报销待遇。还可以享受医保的参保金定额补助待遇。3)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一切医疗费用全免费,只需到就医的医院登记一下,治疗完毕走人即可。孤儿的医疗待遇,不论是否残疾,与特困人员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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