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说说,如果给一亿老农民发退休金,这笔钱从哪里来?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我来就题主提出的问题,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给老农民发退休金这种提法,即是错误的,又是别有用心的挑拨离间行为。为什么呢?
1、按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老年农民根本就不存在退休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非常明确地规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这个法律规定中,压根儿就没有“退休金”这三个字。也就是说:农民根本就不具备办理退休的基本条件。法律就是法律,其用词是严谨的、规范的,任何人千万别撇开法律的规定,把本不适用于农民的退休这件黄马夹,硬往身上套。
2、给农民发所谓的退休金,对在社会保险关系中,与农民享有完全相同的缴费要求、完全相同养老金待遇的城镇无业居民中的老年人,又该怎么办呢?给他们发不发呢?总不能同类人群,两种对待吧!
其次,农民要享有比较满意的养老金,必须把基础建立在前期的个人高标准、长时间缴费之上,只靠基础养老金,根本无法满足农民养老的需求。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发布。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在社会保险领域,农村的农民、城镇无业居民统称为城乡居民。《意见》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了解决己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己经没有缴费参保资格的问题,做好制度的衔接,《意见》规定:“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不论是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是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都是有条件的:1、实际缴费参保,并按政策的规定连续缴费,还要符合最低累计至少15年的要求。也就是说,缴费参保是前提条件,即前“因”;2、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即领取养老金是后“果”。具体来说,城镇职工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限;城乡居民是年满60周岁。缴费总金额的前因和领取养老金金的后果之间即是正比例关系,也是因果关系。更明确地说,没有前期的缴费,就没有后来的领取养老金。唯一特殊的规定是:对城乡居民来说,如果没有实际缴费参保过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时,依然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我国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还比较低,只靠这么一个低标准的补助资金养老,是一件极不靠谱的事,要把真正的着力点放在前期比较高的缴费基础之上,这才是正确的态度。不参保或以最低标准参保,肯定是不缴或少缴;却偏偏要求不低的养老金,这都是多得。其结果就是不缴、少缴还能多得,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我就非常奇怪:在社会保险这个问题上,为什么总有一些人认为:农民是一种特殊群体,可以不按国家政策办事,还理直气壮地认定应该享受特权?连同样比较困难,甚至是更加困难的城镇无业居民们也不在他们的法眼之内。这是什么道理?究竟还有什么理由让他们如此地义正辞严、理直气壮呢?在有些人眼里,好象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都是现在的农村老年人干出来的,与其他人完全无关,可谓是贪天之功!无限地夸大贡献,为了白吃白喝,挖空心思制造理论根据,寻找政策理由,令人不胜惊讶。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谁能说说,如果给一亿老农民发退休金,这笔钱从哪儿来?前几天,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现行标准是88元,估计会提高到105-110元右右,每人每月也就17-22元之间,即每人每年新增204元-264元左右,不会再高了。同时,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将继续延续己有政策,根本不会发生大的改变。也就是说:国家根本就没有给农民发所谓的退休金的想法和预算安排,别做梦了。财政预算上没有列入的支出项目,肯定就不会为此拨款,更不会实施了。也就是说,财政拨款这条路就彻底断了,这就是没处来钱。要靠全国几亿人的城乡居民缴费参保所汇集的养老保险基金发的话,多年的累积基金却只有可怜的7250亿元(2018年统计数据),对于大约1.6亿的待遇领取人数来说,又能折腾出个什么花样来,建议有心人好好算一下账就彻底明白了。
概括为一句话:只给一亿人的老农民发放所谓的退休金,国家根本就没有这种打算,财政部门也不拨专款,这就是没处来钱。想吃干抹尽多年积累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也压根儿不可能。所以,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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