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老人过世后抚恤金怎么领?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按照“老人"老办法,死者亲属可以在死者退休前的工作单位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丧葬费和抚恤金是退休人员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体现了对死者的敬仰和对死者亲属的抚慰。
对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因病和非因工死亡的退休人员,由于他们没有缴纳社保费用,所以他们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按照“老人"老办法,由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到财政领取并负责发放。虽然这一块没有全国统一的政策,但各个地方都有。
那么,事业单位退休“老人"去世后抚恤补助怎么领取呢?
以湖南省为例:
当事业单位退休“老人"因病去世后,其亲属(合法继承人)应在1个月内带上死者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退休证、身份证,以及系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到死者退休前的工作单位申请、报告。单位接到相关材料后,首先会对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社保部门通报,以便社保部门办理退休金停发; 其次,单位职能部门会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协助财政部门按既定程序对丧葬费、抚恤补助金进行核发,然后代领。如果一切顺利,死者亲属可以在7~15个工作日内从原工作单位领取到5000元的丧葬费、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标准2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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