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次三年劳动合同,第四次仍然没签长期合同而是签了五年的公司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好,我看了你的问题,可以明确的说,公司这样做不违法,而是合法的,所以也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具体解说如下。
你连续跟公司签订了三次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一共在公司干了9年。而第4次签合同的时候,公司与你签订了5年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可能在你的认识你,你以为签了三次固定期限合同了,接下来公司应该与你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你忽略了一点,这个长期劳动合同需要你向公司主动提出来。你不提,公司肯定不会给你主动签长期劳动合同的,所以当公司跟你签订第四次5年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你只要签字了,就表示你同意跟公司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和公司签订的新合同在法律层面上视为你和公司协商一致签订的固定期限合同。既然是协商一致,那就不存在公司违反《劳动法》的情况,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从上述规定看,也可以从法律层面判定你们公司在给你签第4次合同的时候是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的。因为你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且你本人没有第39条和第40条的违规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第3次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你提出续订合同,并且在你没有明确提出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公司方面应该主动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公司应当主动与你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而不应该只与你签订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严格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公司跟你第4次签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有问题的。
既然有问题,那为什么我还是说公司这样做不违法呢?原因很简单,你拿不出证明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向公司提出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证据,所以即便你去劳动部门反映,公司完全可以说当初跟你续签合同的时候得到了你的同意,是跟你协商一致的,而且续签的5年期限劳动合同上面有你的签字,所以在事实的结果上,这种续签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
目前而言,这个续签合同的情况已经木已成舟,你没办法改变了,你只能再干5年,等5年后合同到期的时候,你主动向公司提出续签长期限劳动合同,那个时候由于你提的这个要求,公司就必须与你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到时候不给你签长期劳动合同,那就属于明确的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司,要求公司你续签长期劳动合同,或者不续签合同而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这个就视以后的情况而定了。
如果你想对续签劳动合同有一个全面和准确的认识,我建议你看一下我推荐的《全案例讲解最新劳动合同法》这本书。
文章来源:网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