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单位要求隔离了14天,然后被告知需要补上隔离期间的班怎么办?合法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事怎么说呢,我认为单位的做法有合理的地方,也有欠妥的地方。单位要求员工隔离14天,这个是合理的做法,但单位又告知员工需要补上隔离期间的班次工作,似乎有些欠妥。但严格来说,单位的要求并不算违法,详细解释如下。
我们都知道,只有从老家回公司上班的异地员工才有必要在上班前隔离14天,而目今已经是3月下旬了,按照题意,员工应该已经隔离完毕14天,所以员工应该是3月初回公司上班的。这也意味着员工2月份没有上班,所以现在关键就看员工2月份的工资情况是怎么样发放的,这跟现在隔离以及后面上班需要补班都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说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发放了2月份的工资,那么接下来的3月份员工如果还是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公司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员工支付生活费用,所以这14天隔离期也是应该有工资的,公司就不应该让员工补班,而是应该让员工正常上班。
如果说公司2月份就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支付工资,那么员工现在按照公司的要求自行隔离14天就更应该按上班来对待,更不能要求员工用补班的做法代替14天隔离期。因为在公司不给员工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如果让员工补班14天的隔离期,就意味着员工不仅隔离得不到工资,还得向公司支付14天的隔离费用,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综上,我通过正反分析认为,该员工所在的公司应该是按照规定给员工支付了2月份的工资,并且这14天隔离期间也给员工计算了工资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公司才会要求隔离的员工上班后补班,这样才能解释得通透。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得做法是否合法呢?我认为公司得做法有其合理性,并不算违法。
原因很简单,公司在隔离期间也给员工支付了工资,而员工这么长时间都没上班还享受工资待遇,公司的经济压力非常大,但公司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公司也是受害方,所有的损失不应当由公司全部承担,员工也必须承担一定的损失,这样才能跟公司共进退,所以最合理的做法就是员工隔离期间享受最低工资的70%待遇即可,然后上班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不要求员工补班;或者公司给员工按足额待遇发放工资,那么员工隔离期完毕之后复工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补班,但最好补7个班就够了,不能要求员工补14天的班。
总之这个事情不能简单的从法律上就认定公司的做法一定不对,毕竟公司有公司的难处,而且公司也没有做错什么,都是疫情引起的事情,所以公司在给员工支付了未上班期间、隔离期间的工资情况下,要求员工补班也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公司应当要求放宽点,让员工补班7天就可以了,这样员工也不会那么抵触,大家都能接受。
其实从最实际的做法来看,无论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绝大多数员工必然是按照公司要求去做的,也必然接受公司的补班决定,因为相比于补班的损失,保住工作岗位才是员工们的首要目标,所以员工只能按照公司的要求执行。如果有员工不接受补班的要求,那么该员工只能离职,事情就是这么个理。
最后我的建议是,员工还是接受公司的补班要求吧,毕竟保住工作是最重要的,补班14天虽然让人难以接受,但总比失业要强。员工千万不要想着因为这个事去投诉公司,因为在这件事情上,公司并没有违反传统意义上的法律法规,公司也有公司的实际理由,投诉的作用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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