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让老员工待岗,给最低生活费的百分之70,合法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好,企业让老员工待岗,在待岗期间按最低生活费的70%支付老员工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你们老员工可以拒绝待岗,要求企业恢复原有的工作和工资待遇,如果企业不答应,你们老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维权。具体的解说和操作方法如下。
一、企业让老员工待岗,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所以待岗期间的工资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放自然不合法你们企业让老员工待岗,这就是说年轻的员工还可以继续工作,也就是说企业让员工待岗具有选择性,所以企业的待岗行为是人为造成的,而不是因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客观条件造成的所有员工没办法工作而产生的待岗现象。因此,你们企业让老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既然企业的待岗行为是不合法的,那么企业按照最低生活费的70%给待岗的老员工发工资也就是不合法的。
二、待岗没有法律意义,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企业不能强行要求老员工待岗,更不能给老员工少发工资,所以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放没有法律依据,公司的待岗和工资发放都不合法我们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规都没有任何有关企业待岗的描述,只是规定由于企业的原因出现生产经营无法正常开工时,企业可以选择停产,对员工进行放假。但即便是这种情况,放假的头一个月也必须按照员工正常上班的工资发放,从第个二月起按照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也没有出现过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工资的规定。所以说企业要求你们老员工待岗并且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放工资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三、老员工必须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你们老员工来说,企业之所以要你们待岗并且只支付最低生活费的70%工资,目的很可能就是想要逼迫你们老员工自行离职,从而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成本支出。所以,你们老员工必须对企业的这种行为采取维权,否则老员工的利益将会受到极大的损害。
我建议你们老员工集体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反映企业要求你们待岗的问题和工资发放问题,请劳动局出面解决你们的难题,一般来说,只要你们老员工一起维权,应该可以妥善解决的。
如果说劳动局都没有办法调解企业和你们老员工的事,那我建议你们老员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按照正常工资待遇补足待岗期间的所有工资,同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这个是可以做到的。
总的来说,企业让你们老员工待岗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不合法的,所以企业给你们待岗的老员工按最低生活费的70%发工资也是不合法的。你们老员工应该联合起来维权,要求企业恢复工作,并且按正常工资补发待岗期间的所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