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想把聘用人员交给劳务派遣公司来管理,工资待遇都不变,需要制度聘用人员补偿金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大家听说过逆向劳务派遣吗?
简单来说,单位把原本属于自己的员工,交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管理的行为就属于逆向劳务派遣。下文详细探讨一下上面的相关问题。
如果单位把原本属于的员工交给劳务派遣公司来管理,单位一般需要怎么操作?
首先,单位要先与自己的员工先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因为单位本来与自己的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由单位自己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如果单位要把自己的员工交给劳务派遣公司来管理,就需要到人社局给单位员工做减员,并停缴社保。而停缴社保的前提需要向社保局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以,单位需先与自己的员工先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的这一行为属于单位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行为。
其次,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这主要要看员工的态度。
1、如果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那么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与员工协商不成,劳动者不同意终止,那么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在此种情形下,单位是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经济赔偿金为补偿金的2倍。
所以,单位如果想把自己的员工交给劳务派遣公司来管理,即使工资待遇都不变,也是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的。
最后,单位这么做,会存在哪些风险?
单位把原本属于自己的员工交由第三方来管理,有可能构成逆向劳务派遣。意思就是:虽然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了相应的管理费,由派遣单位接手原本属于自己的员工,但最终的结果仍然是:单位与这些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员工原本就是与你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将自己的员工交由第三方来管理,是为了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转嫁责任,在这一情况下,劳动者仍然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单位很有可能得不偿失!既向派遣单位支付了管理费,但劳动者还是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还得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综上,单位如果想把自己单位的人员交给劳务派遣公司来管理,一定要三思而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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