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编制、同工同酬的事业单位岗位,辞职可惜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没有编制、同工同酬的事业单位岗位,辞职可惜吗?可惜与不可惜,只有自己知道,只要有现在的工作岗位更为适合自己的就不会可惜,如果辞职以后,待遇一家不如一家,工作岗位一家不如一家,当然就肯定是不合适的。
其实目前事业单位管理中,主要还是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前在事业单位中总体上是实行两种不同人事管理制度。一是公开招聘,二是竞聘上岗。这两种人事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主要遵循的依据就是岗位设置,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等,随着今后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除了少数涉密性比较强的岗位以外,一般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将逐步过渡到编制管理到岗位管理,从竞聘上岗逐步过渡到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取代竞聘上岗以后,不管你是属于编制内还是编制外,只要是从事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同岗同酬,不会再有区别对待。最近最近中央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实际这在很多大型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医院早已经开始实行的公开方式,其目的主要还是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作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同工同酬的事业岗位,如果工作干得不顺心,薪酬待遇与自己付出的劳动成果不相适应,同样可以提出辞职。当然由于事业单位实行的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方针,入职或是辞职都要受到聘用合同的约束,如果聘用合同有明确的工作年限要求,双方明确了违约金等事项的,即使不顺心,或者说待遇比较低的,这些都是容易引起劳动纠纷的,同时违约的一方也是需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
如果是在聘用合同到期,而且合同约定是可以中途辞职离职而不用支付违约金的,我倒觉得没有什么可惜与不可惜的。毕竟你想要辞职,肯定是有不顺心的地方,有不满意的地方,既然都感觉不开心,不满意了,那么还有什么可惜不可惜的呢?如果你觉得还有可惜的地方,那至少说明你的内心是不愿意辞职的或者是至少还没有达到非要辞职的地步,如果是在你还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或者说你还觉得有点可惜的情况下,我倒是觉得你没有辞职的必要。
但是如果辞职的条件已经非常具备,比如你在这个单位工作完全没有了激情,对岗位工作根本提不起兴趣,甚至讨厌每天重复这样的工作,或者说已经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对自己更有发展前景的工作,让你感到犹豫的地方时只是这里是事业单位,而其他地方可能是企业,或者是民营企业,如果只是感到可惜事业单位这个称号,我倒是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我不能仅仅因为是事业单位这个性质,而让自己放弃更好的发展前景,去领取更高的薪酬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你现在感到可惜,关键是可惜的是什么,如果仅仅是事业单位的性质让你放不下,我倒是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毕竟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和其他用工主体一样,市场化是今后发展的大趋势,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主动出击,如果仅仅是可惜一个面子,而让自己的里子受到煎熬,那么还有什么留下的必要呢?还是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