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公司突然要求代发工资,其中利弊有哪些?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以前这种操作方式与个人所得税法现行规定是相违背的。无论是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都要根据具体报酬多少确定预扣预缴适用税率 并不是统一的8%。
2.税务机关提出代发工资要求,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你们之间有雇佣关系,应按工薪薪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高低该预扣预缴多少就是多少。即使没有劳务雇佣关系,应该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规定进行预扣预缴,同样不同金额档次劳务报酬预扣预缴适用税率也是有区别的。
3.税务机关对要求对员工来讲个人认为长远来讲,肯定是好事。如果不规范,未来如果补缴税款还至少会有滞纳金。另外这种按比例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公司是否真的缴纳税款都无法判断。如果公司按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自己通过年度汇算申报说不准还会有退税,当然如果有多处收入 也不能完全排除补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