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交社保,补缴有滞纳金或利息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理论上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了,不会有补缴的情况。
2016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很多人可能诧异,为什么灵活就业人员就不可以补缴社会保险呢?实际上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是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实际上,灵活就业人员的群体是自由选择是否参保的,但是这种权力一旦放弃,国家也不会再给其机会了。毕竟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年年在快速增长,如果允许随时补缴的话,这样会对社保基金的现金流造成很大的影响,而且对于每月按时缴费的人群也出现了缴费的不公平(毕竟参保缴费有意外的可能)。
现实生活中企业用工通过有劳动关系,再加上企业的会计凭证等资料,可以证明,而且缴费责任是用人单位承担的,与职工本人无关。所以,规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一种国家强制性的保障。因为企业的违法行为导致职工社保没有按时缴纳的才可以补缴,而且相应的滞纳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缴还是有特殊情况的。2020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灵活就业人员收入及其不稳定,因此影响了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国家规定其2020年内随时可以补缴当年的养老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并不收取任何滞纳金。
2021年,全年也可以对2020年中断缴费的社会保险费申请补缴,不过缴费基数要按照2021年的缴费基数来选择上下限。比如说2020年山东省最低缴费基数是3269元(与2019年一样),2021年最低缴费基数是3746元。
总体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最好还是按时缴费,不要指望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