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碰到交警查车。人跑了。车被扣了。第二天去拿车会被拘留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酒驾遇到交警查酒驾,人跑车扣,第二天去取车会被拘留吗?
记住一句话:法律是没有漏洞的。这种耍小聪明的行为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得不偿失;当然了,如果足够“幸运”,受到的处罚可能比“抓现场”要轻一些。
在说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酒驾、醉驾所面临的处罚,然后将两种处罚结果进行对比:
对酒驾、醉驾的处罚措施:饮酒驾车(酒驾)即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醉酒驾车(醉驾)即大于等于80mg/100ml。如果含量在20mg以下,不构成酒后驾车,不会受到处罚,但考虑到驾驶安全,一般不建议继续驾车。
再来看酒驾、醉驾的处罚(在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
酒驾第一次被查获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驾照6个月,不拘留;
第二次被查获的,除了上述罚款标准外,吊销驾照,处10日以下拘留。
醉驾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更重要的是醉驾是要入刑的,即便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一般也要处以1-6个月的拘役。实践中,一般会被处以2-3个月的拘役,在看守所执行。
了解了酒驾、醉驾的处罚措施,我们再来看这种“耍小聪明”的行为究竟“值不值得”:
遇到查酒驾,人跑车扣,第二天去取车,如何处理?首先,不构成酒驾、醉驾,也就不会按照酒驾、醉驾的标准进行处罚:
构成酒驾或醉驾的前提有两个,一个是“抓现场”,即现场证明你酒后驾车了;二是体内酒精含量在现场测算出具体数值。
经过了一夜,大部分人体内酒精含量能降到20mg以下,如此一来,虽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比如执法记录仪、路上的监控设施等)证明你就是当晚的驾驶人,但因为没有当场测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因此交警无法按照酒驾或醉驾的标准进行处理,这一项违法事实或犯罪事实就构不成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会受到处罚:
如果简单地以为不会被处罚,那就大错特错了。处罚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处罚较轻,即“妨碍执法”:
交通法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不服从管理的处警告或罚款。
但“跑”的行为不是简单罚款就能解决的,执法记录仪已经很清楚地记下了不接受检查的违法事实,可能构成“情节严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这是最轻的处罚,依据是执法记录仪记录的画面,最轻是罚款,再重一些会被拘留5-10天。但无论处罚轻重,这种情况下还没有构成犯罪。
第二种处罚较重,即“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果逃跑的过程中,执法记录仪清楚地记下了逃跑人员与执法人员有拉扯,或者有挥拳、击打等行为,或者记录下逃跑人在言语上有威胁的话语,那么极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这个时候就不是简单的罚款+拘留了,已经触犯了刑法,是要被处以3年以下的刑期或拘役、管制的。
在实践中,酒驾、醉驾一直是被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近几年一直都是高压态势,“弃车逃跑”更是重点打击的行为,一般是不会从轻处理的,最轻的也得予以拘留,如果言语或肢体上再有一些威胁或出格的举动,那么被判处刑罚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写在最后:综上,“弃车逃跑”的这种小聪明还是别碰为好,而且一旦没跑掉,在处理时是不会被从轻处罚的。
如果喝了酒,一定不要驾车,这应该是烙印在每一位驾驶人脑海中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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