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定期存款,银行送1000元的礼品,这里有什么套路?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这是曾经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的我,提醒广大储户的一句话。
第一,银行为什么要“存款送礼品”?存款送礼品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出于揽储的需要。
在我国,各种类型的商业银行有4000多家,银行网点有20多万个,不仅银行间存在揽储竞争,同一家银行不同网点之间也存在揽储竞争,而揽储是银行长久良性发展的基石。可以这么说,银行综合实力高低、员工待遇高低、发展前景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与揽储能力密切相关。
纵观存在“存款送礼品”的银行,很多都是中小银行、中小网点,比如地方性的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网点多以乡镇和郊区的小网点或分理处为主,那些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平时很少有“存款送礼品”的活动。其实这种现象很好理解,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规模较大,几乎都有国资背景,品牌优势对揽储有较大的虹吸作用,不需要举办此类活动也能较轻易的完成揽储任务。
有人可能有疑问:“提高利率自然能吸储,为什么要送礼品呢?利率上浮才是最大的实惠,难道存款利率有上浮上限”?
其实不然,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在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上浮,按照规定,不再对商业银行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也就是说,理论上银行竞争揽储可以通过上浮利率的方式提高竞争力,谁的利率高,自然揽储就相对更容易些。
那为什么不提高利率,反而选择“送礼品”呢?礼品也是成本的一部分。其实原因很简单,说白了银行是在“造势”。礼品多以抽纸、米面粮油等价值较低的生活用品为主,往银行大厅一摆,视觉冲击的效果就出来了,存款送礼品相对于利率上浮更能给储户营造一种“赚便宜”的感觉。
存款送礼品是违规的,银行这么做实际是在打擦边球。
央行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以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赠送实物等名目变相提高存款利率”,另外《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规定“不得采取通过返回现金或有价证劵、赠送实物等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来吸引存款”。
从各项规定来看,“送礼品”的行为是违规的,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范畴。之前有银行因为此事被监管部门处罚过,不过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很难通过处罚的方式完全纠正过来。
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
1000元的礼品价值较高,属于银行运营成本之一,要送也要有门槛,比如不可能随便存个万八千块钱就能送价值1000元的礼品,存款金额、期限必然是有门槛限制的。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不妨以10万元定存3年来算一笔账:
按照当下3年期存款利率,较低水平的银行能给到3%,较高水平的能给到3.58%,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送礼品,那么利率水平就不会太高,假设3%利率送1000元礼品,3.58%利率不送礼品,那究竟谁“占便宜呢?”:
按照3.58%,10万元存3年的利息回报是10740元;
按照3%,10万元存3年利息回报9000元,再加上1000元的礼品,综合回报1万元,比第一种还少740元。
所以利率低,但送礼品,其实储户是赚不到什么便宜的。
当然,也有可能利率相同的同时还送1000元的礼品,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不大,但也存在,多常见于新网点开业,目的是打广告、打知名度,短期内锁定一部分潜在储户。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大家放心的存就可以了,同样受存款保险条例的约束,本息是有保证的。
写在最后:综上,不要被小小的礼品蒙蔽了双眼,绝大多数情况下储户赚不到什么便宜,只是银行一种揽储营销手段罢了,送价值较高礼品的同时往往伴随着低利率,储户在存款的时候不妨多家银行对比下利率高低和综合收益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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