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税的公司工资不从公司列支而由老板个人卡付,有涉税风险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小企业比较常见,我经常能够遇到。公司平时也没几正式员工,等有业务了,临时招一帮人,把业务分包给他们干。
第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按企业给上游开票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看,这种操作是没有问题的,没有少缴税款。
第二、分包方的报酬由公司老板个人卡支付,这是问题的关键。公司承接业务后分包给其他人去做,这种情况下,其他人不是公司的员工,所以他们取得的报酬也不是工资,而是劳务报酬。公司支付给他们报酬时,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公司没有代扣代缴,这是存在的税由风险。
第三、采取这种操作模式的企业往往财务核算不规范,甚至可能连会计都没有,有的找个兼职会计但只是按期报税。一旦改为查账征收,如何去建账,这是企业要提前考虑的一个问题。
我曾遇到过一家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每年几亿的产值竟然没有建账,兼职会计只是按期报税。2018年改为查账征收,兼职会计直接辞职不干了,因为他知道几年的账他没办法从头理,材料发票啥的都没有,往来账只有老板家人知道,他根本没有办法建账。
所以,我的建议是尽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还是要规范运作,消除潜在的税务及财务风险。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