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公司,没有具体业务,仅仅是为了开发票,这样违法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
A公司没有资质,借用B公司的资质开展业务,正常情况下,是以B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服务费也应当转到B公司的账户上,只是实质上由A公司的人员提供服务。
这种行为是否合规咱们不谈,单就本业务的开票行为而言,应该由B公司为客户开具发票,现在直接由A公司开具,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将已开具的发票全部收回作废,由B公司为客户开具发票。
这种业务也有变通的处理方法。A公司与B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A公司派人为B公司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相当于劳务外包,这样A公司可以向B公司开具发票,由B公司为客户开具发票,整个业务流程就顺畅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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