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控股注册一个1000万有效责任公司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一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这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
这年头,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先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公司,然后以这家公司的名义,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公司,以小控大,看起来好像不可思议,其实在法律上是允许的,而且是可以操作的,有利于降低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并没有规定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超过母公司的注册资本。所以,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在现实中也经常能够看到。
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注册资本并不要求立即实缴,所以,作为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将注册资本的实缴时间写的很长,比如10年之内、20年之内,甚至30年之内交足。因此,一个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的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注册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甚至更高的公司。有的公司直到注销,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也没有缴足。
注册资本代表不了公司的资金实力,所以,和有限责任公司打交道时,更要关注其实收资本的多少。实收资本才是股东的实际出资额,关注注册资本没有任何实质性意义。
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怎么办?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这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公司破产时,股东承担责任的界限是1000万元,无论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交出。如果在公司破产时,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到出资期限,根据规定,视同已经到期,股东必须将1000万元注册资本补足,用于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因为其股东本身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是不是承担责任以10万元为限呢?不是的,应当以其认缴的1000万元为限,这一点,公司法的规定非常明确。
股东本身的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但其资产并不一定只有10万元,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也有可能已经超过1000万元。当然,这是最理想的结果,直接将1000万元交足就行了。如果其资产没有1000万元,那么股东本身可能就要面临破产的问题了,因为1000万元的出资责任必须承担。
责任最小的,是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这家公司的股东。他将自己认缴的注册资本10万元交足,以这10万元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这家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公司,以其认缴的1000万元为限,对下属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拿不出这1000万元来,其本身也面临着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