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不承认我是实际施工方,但工程确实是我做的,可以报警处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甲方不承认是有道理的。
报警解决不了你的问题,反而引火烧身。甲方与你没有签合同,凭什么理你啊?别把自己当根葱。
根据你的描述,这种情况十有八九是挂靠。也就是说,你是以总包方的名义承包了工程,但实际上是你在施工,这是典型的挂靠行为。总包方收取了你的管理费,自己什么也不用干。你作为挂靠方,以总包单位的名义进行施工,发票也是以总包单位的名义开给甲方。因此,甲方不承认是有道理的。相反,甲方知道真实情况后,还可以追究总包单位的责任,甚至解除合同。
作为甲方,最担心的就是挂靠。我之前的公司有个将近50万平方米的开发项目,为了防止挂靠行为的出现,对四家总包单位都进行了实地考核,而且签署了承诺书,杜绝挂靠行为。结果,四家施工单位中有两家还是挂靠的。
出现挂靠这种行为,一是乙方的资金实力往往不行,工程干着干着没钱了,往往没到付款节点就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另一方面,工程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因此,作为甲方,最讨厌的就是挂靠。
回到主题。因为甲方的合同是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因此,有什么事找总包,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只有总包单位承认你作为实际施工方的存在,作为甲方,根本不承认。万一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甲方肯定是与总包单位联系,总包单位再来找你解决。
知道你们是挂靠的,正常情况下,甲方是可以追究总包单位责任的。所以,这个问题,不是你报警就可以解决的。
你把项目是你实际施工的证据收集齐了,交给甲方,甲方正好可以以此作为证据,追究总包单位的责任。因此,有什么问题,还是找总包单位协商解决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