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注册资本500万,成立一家注册认缴资本10000万的子公司乙,乙公司破产,后续责任追溯怎么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最终股东可能只承担500万元的责任。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之后,这种以小控大的现象明显增多。因为认缴制下,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可以不同步,公司注册之后,注册资本可以在20年甚至3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缴足,这就给出了可操作空间。成本一家公司,注册资本写得很大,给人以实力很强的感觉。
回到正题。应该说老板这种操作非常聪明,以小博大。
因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注册成立了乙公司,乙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好家伙,给人感觉实力不一般啊。假设乙公司破产了,即使乙公司实收资本为零元,甲公司一分钱注册资本也没有投入,甲公司承担责任的上限也是10000万元的认缴注册资本。
但甲公司本身的注册资本仅为500万元,现在就要看甲公司能够拿出多少资金来偿还债务。
1、假设甲公司只是作为控股公司存在,没有任何经营,500万元注册资本已经到账。
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只能拿出500万元用来偿还乙公司债务。甲公司的股东呢?因为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只有500万元,所以,其承担责任的上限就是500万元。最终倒霉的,是乙公司的债权人。
2、假设甲公司只是作为控股公司存在,没有任何经营,500万元注册资本尚未到账。
这种情况下,甲公司的股东需要将认缴的500万元注册资本缴足,转给乙公司由清算组用于偿还债权人债务。如果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未到,视同到期。
3、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但经营积累多,净资产超过了10000万元。
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将认缴的乙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缴足,用于偿还乙公司债务。注册资本如未到期,视同到期。超出10000万元注册资本范围的债务,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
从投资人的角度看,这种以小控大的操作模式非常好;但从债权人的角度看,遇到这种公司真的很倒霉。所以,看一家公司的实力,不能仅仅看注册资本,关键要看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往年经营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