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到底要不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有位名人说:当一个公司开始强调考勤、打卡的时候,可能开始走下坡路了。
我不会去责怪这位名人说了这句毫无根据和调研而凭借感觉说出的话,因为他没有在企业里工作过,只是凭借自己对企业的狭窄认知得出的一个很主观的结论。
考勤制度的背后含义是什么?确保时间效率。
我们可以举一个比较容易想明白的例子。哪个人会认为一支军队强调考勤,就开始一次次吃败仗了?或者换一种说法,哪个人会认为一支军队强调早晨五点钟必须开始操练,这只军队就开始萎靡了?
军队和企事业单位的确有不同的地方。军队的宏观责任是保家卫国,企业事单位的宏观责任是经济腾飞。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效用、效能和效率。
一个公司到底要不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不用去有任何怀疑:肯定的。
我很理解题主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因为,题主在附注中提到的情况的确是管理现实中会出现的情况:考勤制度生出了许多员工矛盾。但我们并不能因为产生这样的矛盾就怀疑考勤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就像我们并不能因为饭不好吃,就放弃“做饭”的行为一样。饭不好吃,就改善做饭的方法,而不是取消“吃饭”这项活动。延伸过来也一样:我们不能因为考勤制度生出了员工矛盾,就取消考勤制度,而是要研究考勤制度在设计、制定、宣导、实施上是不是有问题。
我们首先可以确定一个结论:制度既然颁布了就要认真并严格执行。要不,制度就失去了它的本义。可以肯定地讲,管理者如果对于颁布的制度在执行上犹犹豫豫、优柔寡断,公司的制度就会乱套,员工的管理就会乱套。
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制度和规定之间的关系。
制度有它的约束性,但也有它的宽泛性。制度是划行为的范围,规定是明确对行为进行定位。汽车的轮胎是软的,有弹性的,轮毂是硬的、没有余地的。制度就是轮胎,规定就是轮毂。所以一个公司既要有考勤制度,也要有考勤规定。它们可以写成一个一体的文件,也可以分别写成两个独立的文件。
具体怎么理解?举个例子:每天工作八小时,这就是制度。每天从上午九点开始工作,中午十二点下班;下午从一点开始上班,六点下班。这就是规定。当然,你的规定也可以是这样的:每天上午八点开始上班,中午十二点下班;下午一点开始上班,五点下班。无论它们怎么变化,每天都应该是八小时(制度),每天几点上班、几点下班满八小时(规定)。
如果考勤制度是这样制度的:员工上下班应打考勤卡(考勤记录),不得迟到早退;由于特殊情况造成漏打卡或迟到,可以视情况不做处理(宽容与余地),那么你的规定就应该是这样的:每月迟到不得超过二次,每次迟到不得超过十五分钟,迟到也必须打考勤考;漏打卡不得超过三次,但必须补交漏打卡说明并由主管签字确认。(备注:其中的具体数字可以变化)这样,轮毂和轮胎都有了,硬性和弹性都有了。
为什么允许漏打卡?人总有疏忽的时候,或者员工外出公干,没必要再折腾回公司打卡,允许漏打卡是对人性的一种理解。当然,总是疏忽,说明员工的态度有问题。
为什么允许员工迟到?因为员工上班时总会遇到命运不济(比如堵车、恶劣天气),或者正好拉肚子等其它预料不到的事情。
另外,考勤制度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制度和规定相关部门,应该组织员工或员工代表一起讨论(这是法定程序之一);根据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完毕后,应把考勤制度和规定予以公示(法定程序)。最后要有员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签字。
考勤制度和考勤规定还要专门组织“制度培训”,并让员工在培训记录上签字。
这样,考勤制度和考勤规定在合法性上才站住脚:制度规定合法,员工清楚制度规定的内容。
剩下的,就是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和考勤规定去执行。
应有的弹性考虑到了,合法性考虑到了,员工知道并理解制度也做到了。剩余的,就别再纠结了:必须认真执行。
对于那些每次都会就考勤制度的实施结果叽叽歪歪的员工,在制度和规定之外还提条件的,一是说服教育,二是说服教育没有用就赶紧拿掉。常有理的员工能给公司带来什么价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