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别人办理了信用卡使用,银行不管,额度是1万,报警有用吗?达到立案标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真实性?
目前的信用卡办理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到银行的网点填写申请单办理;二是直接在网络上申请办理。
对于网点申请信用卡:银行核发卡面之后,直接邮寄给你,此时你是不需要再去柜台激活卡片的,因为在申请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已经和你面对面的验证了你的身份,所以不用再通过激活来核实你的身份了。你可以自行拨打银行的可以电话或者在手机APP上进行激活使用。
对于网上申请信用卡:特别是首次申请信用卡,银行核发卡片之后,都会要求申请人必须亲自去网点办理激活(无法通过手机银行或者网上银行激活),这样做的目的,其实是进行二次审核,毕竟没有亲自见到本人,银行会对申领人是否是本人有所怀疑。让持卡人去网点激活信用卡,其实也是为了让银行能够确认申领人的身份,以避免有人冒领信用卡。否则的话,只要有个他人的身份证号码,都可以任意冒用他人的信息进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了。
因此无论是网点申请还是网上申请,最终都有一步你必须要到银行的网点进行核验,而且核验的时候,都是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网点办理的,因此你要说被冒用信息办理信用卡了,只有两种情况:一是银行工作人员与他人合谋(核验环节流于形式);二是有一个与你长相相近,且能拿到你身份证原件的申办。
第一种情况责任在银行,第二种情况责任在你本身,没有保管好身份证,而且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高。
如何解决?如果是上述第一种情况,那么你都无需担心,首先你可以拨打银行客户,简述相关情况,由银行内部先行调查;如果银行未解决,你可以向当地的政务服务平台或者银保监会投诉,基本到这一步都可以解决的。实在还不行的,直接报案,以诈骗罪报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地不一,但是一般都在2000-5000元之间,1万元肯定达标了。
如果是上述第二种情况,那么这个问题在你本身,应该很好查询得到是谁在使用你这张卡,从刷卡消费的记录的地点、习惯就可以判断出,再不济还可以到其最近一次刷卡的地点调取监控,这种情况只能你们自行相互协商解决了(一般都是亲朋好友,毕竟涉及身份证),如果解决不了,仍然可以报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