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集团今天改名有什么意义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2020年2月21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在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当然如果对于中石化有所了解的,其实这个变更在2018年8月的时候已经施行(2018年8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已改制更名),这次只不过是因为中石化要发行一期短期债券,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进行补充公告而已。
改制的原因?相信不少人对于这个改制看得晕乎乎的,一是全民所有制变为国有独资有何区别?二是名字多加了有限二字有何意义?三是既然债权债务都还是新公司承接,那么变更有啥意思?下面我们一点一点来分析。
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法》设立的,不存在股东,只有主管机构。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企业存在股东,以及相应的董事、董事会等等。
全民所有制企业里面只有党委会、工会和职代会(也称之老三会),企业的高管人员由政府直接任命,政府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插手较多;有限公司企业里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也就是新三会),股东一般只会派董事,由董事自行聘任管理层经营。简单的来说,改制后,政府直接任命的人员减少,对企业干涉也减少了,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分离,更有助于促使国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这也是本次改制最大的目的。
2、全民有所制企业,对于企业的债务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比如企业经营不善倒闭,不管欠下多少外债,股东都要全部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债务承担是有限的,一般不超过公司的注册资本,比如企业注册资本1000个亿,公司破产倒闭欠下外债1万个亿,那么股东最多承担1000个亿的责任。这有利于中石化的合作商评估公司(中石化)的实力以及慎重开展合作,不在盲目相信企业,认为有政府兜底背书,不考虑中石化的经营风险,进一步规范促进中石化的经营。
3、公司改制不是公司倒闭,原有的债权债务承接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此次改制的目的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进一步推动中石化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以及自我约束的独立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