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了19年,但企业中途才交社保,现要离职,能让公司补缴以前的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了19年,但是企业中途才交的社保,现在要离职,能让公司补交以前的社保待遇吗?当然这个是可以让公司补交以前的社保待遇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和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依法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讲不交纳社保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一个违法行为。
所以说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自己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来进行解决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仲裁委员会都会责令企业单位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和日期来补交自己员工的社保待遇,并且由此产生的滞纳金也应该完全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所以说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争议,通过劳动仲裁是可以解决的。但是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必须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比方说劳动合同就是一个有利的证据,所以说一定要将自己的劳动合同找出来,然后才可以去申请仲裁,不然的话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对于自己来讲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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