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给买社保。该怎么维权?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老总你好,关于这个问题,实际上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是企业单位和自己的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依法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那么这个社保待遇是属于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说,如果不为自己的员工来交纳社保,那么很明显它是属于违法行为。
所以说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因为通过劳动监察举报,那么只要是我们提供自己曾经在这个企业单位工作的证据和证明,那么都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并且劳动监察大队的调查核实结果之后,那么会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责令要求企业单位补交员工的个人社保。
所以说企业单位来交纳员工的个人社保是法定的义务和责任由此而带来的法律风险,那么企业单位是要承担的,比方说在补交社保的过程中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企业单位也是需要来承担的,又或者说劳动监察部门在开出这个社保补交通知单的同时,可能还会有一笔一笔罚金在里面,那么这个罚金也是用企业单位必须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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