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辞职了,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应不应该再从个人的工资中扣除?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如果辞职了,医疗保险单位交纳部分应不应该再从个人工资当中扣除呢?很明显,如果自己已经辞职,那么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就不应该从工资当中扣除,实际上你从辞职的当月开始最多到次月开始,那么所对应的工作单位就要给你停止相应的社保交费,包括医疗保险的社保交费,所以说不但你个人的扣除费用不用扣除,实际上单位所缴纳的扣除费用也会给你停止交费。
因为你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那么工作单位都会给你依法申报一个社保的减员,那么在减员之后,你的社保关系就是可以自由的转移,当然如果说你没有转移自己的社保,那么时间一长就会造成社保待遇的中断交费。所以对于你来说,离开工作单位很明显是不需要再扣相应的费用。但同时也会给你带来一个社保中断交费的情形。
所以说离开工作单位以后,那么企业单位不应该再扣除社保的费用,当然如果说之前曾经没有扣除社保费用,或者说补扣上半年的一些社保费用,那么从自己的工资当中扣除也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因为这种问题对于我们个人来说都会存在每到7月份左右会调整社保的缴费基数,因为7月份以后社保的缴费基数和之前的缴费基数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说会补扣7月份或者8月份左右的工资,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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