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做了十年的临时工,工资从四五百到现在的一千多,且没有给交养老保险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楼主您好,在学校做了10多年的临时工工资从四五百块钱涨到了现在的1000多块钱,但是没有给交纳养老保险,合理吗?如果说是按照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来跟学校建立这种劳动关系的,那么就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相应的社保很明显,如果没有交纳相应的社保,也就是养老保险,那么是不合理的,这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当然我们都知道学校这样的单位,一般情况下属于事业编制。所以说你没有事业编制的话,那么是很难跟学校直接来签订合同,但是也没有关系,因为在我们国家的用工形式上,除了这个正式编制的用工形式,实际上还有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就是所谓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或者也被称之为是劳务外包的用工形式。
那么也就是说这个学校完全可以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来跟自己的这个临时工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因为它毕竟是按照全日制的工作时间来给学校工作的,所以说是有责任和义务来签订这样的一份合同,并且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说很明显学校的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当然作为员工本身来说,也可以要求学校来补缴这么些年以来的社保待遇,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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