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交了几年社保,现在回合肥又在合肥交了社保,能并一起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上海交了几年的社保,现在回合肥,又在合肥交社保,能够合并到一起吗?社保关系当然是可以合并到一起,只要是你没有出现上海和合肥地区重复时间上的交费,那么都是可以自由的进行转移,合并累计缴费年限的。
如果你之前在上海地区工作,那么在离开上海地区的工作单位以后,就需要及时的第一时间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出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来继续参保就可以了,那么可以由新的工作单位来开具社保的接收函,通过社保的接收函就可以正常的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了。
转移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中断的交费,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个人原因造成的,是没有办法来进行补缴的,所以说中断的这部分缴费年限是无法累积计算的,但是如果出现重复的交费的话,那么必须要将重复的缴费年限退还出去之后才可以进行,正常的社保关系转移才可以有效的累积自身的缴费年限,将来才可以正常的计算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来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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