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4年的,在一家个体企业干了十年现在还能补交社保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我是1964年的,在一家个体企业工作了10年,现在还能补交社保吗?如果说你现在还在这家企业单位里工作,还是属于在职期间,并且劳动合同关系还跟这家企业单位正常存续,那么是有理由要求这家企业单位来正常补交你的个人社保,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毕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单位在和自己的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依法来缴纳社保!
所以作为一个企业单位来讲,补交员工的个人社保是他本来的义务和责任。当然这个问题呢,我们可能通过协商是很难解决的,因为他既然选择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我们通过面对面的协商去解决这个问题,相对来说会遇到一定的困难,甚至来讲是无法来进行解决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只有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首先我们可以申请劳动监察,那么在申请劳动监察之前,你只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一般是提供劳动合同书,并且提供相应的工资流水明细,就可以证明你是企业的员工,那么依法来进行申诉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部门来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它会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责令你的企业单位来补缴,这10年的社保待遇,在补交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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