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女子吃冰棍啃出老鼠尾巴,索赔10万,你认为这件事怎样解决合理?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吃冰棍吃出老鼠。确实恶心 老鼠不是一般的东西 是一个人人喊打的恶心玩意。谁知道老鼠身上带有啥细菌病毒。心理担忧也是可以理解。
吃冰棍吃出老鼠。要是换一个国家。比如美国。这位女士赔偿10万人民币分分钟钟的事情。在美国精神损失费恐怕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在我国。精神损失费是近几年来的事情。一方面司法层面没有太多的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很少有量化标准。
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吃冰棍吃出一个老鼠。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但赔偿金额并不多。一般是按照购买商品几倍赔偿。最高是十倍赔偿。不足一千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
但是现在物价上涨。1000元已经不是几十年前的1000元。吃到一个老鼠仅仅赔偿1000元。消费者恐怕觉得远远不够补偿自己恶心心情。会觉得自己心里委屈难以得到安慰。
但是这就有一个尴尬和无奈。厂家会按照有关规定。仅仅支付1000元赔偿 而且说的有理有据。振振有词。但消费者要求更多补偿。往往显得缺少法律依据。厂家也会说消费者漫天要价。无法可依。厂家商家即使愿意退一步。加多一点补偿。给予心理安慰。数目也不会太多。大概率与投资者要求相差一万八千里。
诉求相差太远。协商调解难以进行。搞得一肚子怨气和不满。即使诉诸法律。恐怕法庭也不见得就会支持消费者诉求。因为需要有法可依。而不是随意判定。如果提出过高金额补偿。即使打赢官司。可能回不够支付官司费用。落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尴尬。
消费纠纷 。原来规定可能与时代已经不太同步。这就是一种尴尬。一种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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