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范冰冰状告大V侵犯名誉权,索赔50万元一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名誉权和肖像权也应该得到重视。得到保护。
在中国说一个人有私生子或者说某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私生子是一件较为严重的事情。容易引发争议甚至引发名誉权纠纷打上官司。
根据楼主的资料,范冰冰方表示,3月11日,肖木森在网上发布或转发文章宣称“范冰冰私生子真容曝光”“传范冰冰私生子爸爸是洪金宝”“范丞丞长得与范冰冰并不太像”等内容及网络文章毫无事实依据,系人身攻击和公然诽谤,给范冰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创伤,构成对范冰冰名誉权的严重侵犯。
笔者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两人之间对与错不做评价,等待法院的裁决,但是作为自媒体作者质疑应该具有真凭实据,而不是任意转发或者发布一些自己无法判断真伪的内容,否则是有侵犯别人名誉权的嫌疑。因此本案中从范冰冰的角度,如果认为这一质疑与事实不符合,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要求恢复名誉并赔偿名誉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但如果发布内容者有自己的免责证据,自然另当别论。
范冰冰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肖木森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及涉案个人主页置顶位置公开赔礼道歉,致歉持续时间不少于90日,这一请求就是消除不良影响,
至于经济损失赔偿,可能需要范冰冰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网上内容与损失存在关联,精神抚慰金属于一种精神损失补偿。但最后需要法院裁定,也不是范冰冰说如何如何就如何如何。
现在是一个自媒体流量时代,每一个人都要恪守职业道德,不能为了流量为了博眼球做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