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高价买房的人,房价降了要求开发商退房,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合同的契约具有法律效力,谁都需要遵守。如果房价跌了就要求退房,法律严肃性何在,那么房价涨了,是不是开发商也要求收回房子再度出卖一次呢。
据百家号北青社区报记者从现场一名购房者了解到,由于该项目的售卖价格前后相差太大,导致许多早期购房者集体要求退房:“刚开盘的时候是4万多,现在的售价是2万多,相差两万、贬了一半,你说谁能愿意?”
买房是我们老百姓的一件大事,因为房价很高,总价很高,可能消耗很多老百姓的一辈子积蓄,因此买到高价房是一件焦心的事情,像北京的房价从40000多跌倒20000多,老百姓财富一下子损失上百万元,放谁身上谁都不太愿意。
但是房价下跌是市场行为,不是谁都可以左右的,怪只能怪那些炒房者把房价炒高了,让老百姓接盘,而老百姓面对房价上涨,又不具有自己判断能力,基于历史印记,房价只涨不跌,结果怕房价越来越高,不断追高买进,落进炒房者高房价陷阱。因此面对房价下跌,购房者也只能认倒霉。
香港也曾经出现过房价暴跌,购房者也要求退房,但是地产商要求购房者签订合同,未来房价上涨的利益归地产商。结果购房者也只能接受房价下跌的事实,毕竟有合同在先。
避免房价暴涨暴跌,关键在于打击炒房,要把炒房投机者的行为看成操纵市场,像资本市场一样予以处罚,让其得不偿失。目前有关部门在严厉打击大城市的炒房行为,这不够,必须进一步拓展到3/4/5/6线城市,有的小县城炒房也很疯狂,房价涨幅丝毫不亚于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