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承诺增持股份,到时候不兑现算不算欺诈?会不追究刑责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是一个资本市场诚信问题。相对而言。A股缺少诚信意识。
增持股份是一个上市公司的利好。显示大股东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或者是股价被市场严重低估。
但是在一个缺少诚信的市场。增持有的时候成为一个不要兑现的廉价利好。
比如股价跌多了。触发股权质押风险。存在平仓风险。或者是质押率很高。没有抵押品可追加。 为了提振股价。就会公告增持利好。提振股价。或者是再融资预案发布以后。股价跌不停。再融资无法实施。也会增持提振股价。甚至于股价跌多了。影响公司形象。也会增持提振股价。
但是公告增持资金范围上下限很大。比如100-10亿元。到时候增持100万也是履行承诺。或者增持价格水分很大。。比如不高于五元。而市场价就是4.8元。股价涨一点。就可以免责。三是增持时间周期很长。长达一年半载。股价没有只跌不涨。到时候股价涨了。增持义务免除了。
股东公告增持。也会考虑一些逃避责任的因素的。因此增持公告也是字斟句酌的。很多时候是无法追责的。人家有免责条款。
目前来看。虽然股东没有履行增持承诺。具体处罚措施还是不太明朗。有也是很轻。一般就是谴责警示函之类。没有上升到虚假陈述层面。不会有因此并不能有效约束增持不守承诺问题。没有欺诈的忧虑。更不会上升到刑事责任上面。
忽悠增持不少。但很难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