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炒股方式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那些炒股方式是犯罪行为,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是犯罪行为。
1, 内幕交易就是利用没有公开的消息来交易来获利的行为,这简直是利用职务盗窃,而且不是小偷,是大盗,动辄都是盈利几十万、百万元甚至千万元计算,何为内幕消息,
二, 投资者常见的是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实际上还有重大的股利分配计划。
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5倍罚款,2,市场操纵,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其中就包括对敲对倒、涨停板操纵股价等方式。
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5倍罚款。
不管是内幕交易还是市场操纵严重者都可以进行司法移交,但截止目前司法移交的案例很少,有几个高级官员曾因内幕交易被移交司法,市场操纵司法移交可能就是某私募大佬了。
3,就是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
这主要是公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法交易行为,不少人因此获刑,获利往往巨大,有的高达数千万元。这是刑法修正案中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