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未按义务披露信息涉嫌证券欺诈,苹果和库克被告上法庭的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美国实行注册制,上市很容易,但是股市生存很难,稍有不慎,就会惹上官司,何况信息披露这样影响股价的大事,更被市场盯着,上市公司只要违规或做得不到位,就会被律所和投资者盯上,无处不在的集体诉讼机制就会向法院起诉索赔。不像我国,还需要有一个索赔前置条件,没有证监会处罚作为依据,是不能起诉索赔的。
苹果被机构索赔
4月18日,苹果遭到关于证券欺诈的集体诉讼,被指控未披露有关其业务前景的不利信息。2019年1月苹果CEO库克下调苹果季度营收预估,导致苹果股价次日下跌10%,市值一天内缩水740亿美元。诉状称苹果未披露苹果需求下降等相关信息,导致股价被人为推得太高。诉讼要求苹果对在其下调营收预估前两个月买入苹果股票的投资者进行赔偿,另外苹果CEO库克和CFO卢卡也被列为拟议的集体诉讼的被告。
证券欺诈是一个大事情,上市公司理应对遭遇损失的投资者做出赔偿,但关键是证券欺诈如何认定?
苹果是一家伟大的高科技公司,但是投资者认为苹果公司没有及时披露苹果需求下滑的相关信息,导致苹果季度营销下调,股价下跌,投资者遭遇损失,投资者不仅起诉苹果,还把苹果CEO库克和CFO卢卡也被列为拟议的集体诉讼的被告。
按照A股逻辑,实际上苹果股价下跌也不算大,只不过是下跌10%而已,但是美国投资者维权意识很高,本次起诉苹果的是一家机构投资者,对于投资损失是斤斤计较的,既然苹果公司没有及时披露苹果销量下滑,我就不能及时规避损失,苹果公司就得赔偿,CEO和CFO没有尽责,那么你也是赔偿的主体。
美国资本市场呢不仅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经常发起诉讼,就是监管层也经常发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特斯拉马斯克因为私有化推特存在瑕疵,最后无果而终,美国证交会起诉特斯拉,并要求马斯克辞职,马斯克同意辞去特斯拉董事会主席职位,并支付2000万美元的罚款。此外,特斯拉公司也因监督不利,将支付2000万美元罚款。所得4000万美元分发给投资者。
正是美国证交会和诉讼机制的共同作用,美国股市成为世界上一个非常优秀的市场,股市也是连涨9年。
我国投资者缺失系统性保护机制
基于我国股市定位,我国立法是防止投资者利用诉讼过度维权,因此导致整个资本市场缺少一套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司法体系。还人为的设置一个前置条件,市场对于前置条件的取消和集体诉讼机制的建立已经呼吁多年,但进展并不顺利。
正是因为投资者集体诉讼机制缺失,不能市场的力量来制约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导致上市公司违规违法盛行,股价连续下跌并不稀奇。
像去年以来利用商誉减值财务大洗澡导致公司业绩黑天鹅频发,股价大跌的例子还是较多的,另外某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嘴无门,胡乱说话导致股价异动也不在少数,可是股价异动以后并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要是在美国恐怕早就被监管盯上成为特斯拉第二了,可是在我国可以安然无恙,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
在某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征文中,笔者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好像是《打造全方位的投资者保护体系才能提振投资者信心》,并获得相应的奖励,可见建议还是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文中笔者主要观点是建立集体诉讼机制,并提出违规减持司法救济需要尽快完善,市场操纵司法救济亟待完善。
之所以强调集体诉讼机制,在于两个制度索赔成本不同,索赔便利性不同。集体诉讼机制只要投资者不宣布放弃,只要官司打赢就可以获得同样的赔偿。而不需要另外的起诉。
之所以提到违规减持司法救济需要完善,在于减持已经是泛滥成灾,而且先斩后奏的减持日益增加,超比例减持增多,利用各种似是而非的利好减持也日渐显现,另外与二级市场资金操纵股价逢高减持也不是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美国华尔街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话就是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华尔街,正因为这个理念深入人心,才有美国股市的牛气冲天,我国股市长期定位于融资最大化,投资者利益保护虽然成为监管重点,但是法律建设严重滞后,资本市场投资者利益受损层出不穷,可是司法救济渠道严重不畅,导致索赔无门,投资者经常以韭菜自诩,这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何时韭菜一词成为过去式,资本市场投资者利益保护才算真正到位,资本市场才算是真正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