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业绩差为由,放员工长假只给最低工资,辞职不给补偿,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如果公司这样做,肯定是巴不得员工自己辞职走,如果员工自己辞职明显是中了公司的套了,肯定不会给补偿了。
但是,公司这样做,难道员工一点办法没有吗?当然不是,具体看一下分析:
一、公司如果以业绩差为由放假,也是没问题的,但前提公司是要能证明的确是因为业绩差或者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造成。
二、因为公司原因放假的,第一个月应当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发放,第二个月开始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有些是最低工资的80%)支付基本生活费。
三、停工放假期间,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必须要继续缴纳。
四、公司必须对停工放假给予明确的期限。
公司说不能预测放假期限,那究竟放假多久才合理,难道一直无限期放下去吗?
一、如果公司有明确的放假期限和理由,那么可以按照公司的放假期限来。若到期公司还不能安排员工工作,那视为劳动合同签订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基本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放假期限,按照实际判定当中,一般是以6个月为期限(具体各地法院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超过6个月公司还没有确切的消息的话,那么员工也是可以用劳动合同签订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公司停工放假期间,作为员工应该注意什么?
一、记住,任何时候千万不要自己写辞职申请单,否则就无法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二、公司停工放假期间,频繁点去公司关注一下公司动向,防止公司偷偷变卖设备转移资产,到时候员工去维权即便胜诉,公司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到时候员工更被动。
打工不易,劳动权益保障更不容易,还是靠自己坚持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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