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的说,就目前掌握的各种证据或者疑点来看,我依旧认为张玉环是最大的嫌疑人。(目前判处他无罪,也只是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
首先,两个四五岁的小孩,整天只可能围绕在家门口玩耍,断然不可能招惹村外的人引来杀身之祸。其次,能对两个小孩以“勒、掐”的手法杀人,还装入麻袋抛尸池塘,估计也是“怨气积压了很久”,所以更有可能是同村与小孩家有极大矛盾的人所为。
那为什么最终张玉环会被认定为嫌疑人,我觉得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因:
案发时间吻合按照张玉环供述,自己在案发当天一直在田地里干活,期间三次回家喝水,也都有目击证人。自己三次回家喝水的时间大概是10点50分,11点30分和13点。而法医对两名死亡孩子进行尸检分析后,认定死亡时间大约是11点30分,可以说作案时间相对吻合。(其次很多人都怀疑张玉环回家喝水次数过于频繁,按正常情况带水进地更符合常态,而不是一趟趟回家喝水)
类似作案工具一个就是案发现场发现小孩尸体时,他们是被装在一个麻袋里的,而这种袋子跟张玉环家里使用的一样。(我个人认为这点不能作为证据,在农村待过的朋友都知道,农村邻里之间使用一样的麻袋很正常)
无法解释的手臂抓痕另外一个就是张玉环手臂上发现的抓痕,被认定为张玉环在行凶过程中被小孩挣扎过程中抓伤导致。(但根据后来的调查结果显示,小孩的指甲里没有张玉环的组织,但也有人表示,尸体在水里泡了很久,指甲里的部分组织有可能脱落)
不论是频繁的回家喝水,还是手臂上难以解释的抓伤,都让张玉环在此案里成为了嫌疑最大的人。所以,通过此次宣判结果我们就能看到,法院最终定审为“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而不是“无罪释放”。说明在抓到最终凶手的时候,其实张玉环还是此案的嫌疑人之一。
那真凶还能查出来吗?我认为这个可能性很小了。从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快27年,这段时间太过久远,久到很多当时可能存在的证据甚至人都已经消逝在时间的长河里,而这个案件可能也最终沦为“悬案”。